大陆争议解决 · 福建经验

境外判决与仲裁裁决大陆执行

境外取得判决或仲裁裁决后,债务人或财产仍在中国大陆。我们先区分裁判来源、种类与适用规则,再评估申请条件、材料要求及资产执行的现实可能。

初次联系只需概要;材料审查和正式意见在范围与费用明确后开展。

适合哪些事项

  • 已取得香港民商事判决,拟申请在大陆认可和执行。
  • 已取得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,需要评估大陆承认与执行路径。
  • 持有香港或其他境外仲裁裁决,对方在大陆有财产。
  • 境外代理律师希望提前了解大陆申请所需文件与后续衔接。

可以约定的工作内容

  • 核对裁判来源、性质、生效情况及适用的安排、条约或其他规则。
  • 评估管辖、申请期限、程序障碍和已知资产信息。
  • 按个案提供文件清单,协调裁判文本、相关证明、授权与翻译材料。
  • 按正式委托代理申请,并在具备条件时衔接后续执行或相关保全程序。

开始前准备什么

  • 裁判作出地、法院或仲裁机构,以及案件类型。
  • 当事人名称、裁判日期、生效情况和主要内容概要。
  • 已知送达、上诉、撤销程序及履行情况。
  • 大陆债务人和已知财产所在地;详细文件在冲突核查后提交。

常见问题

香港判决、外国判决和仲裁裁决是否走同一程序?

不是。裁判来源与性质不同,适用制度、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可能不同,需要分别核查。

是否可以保证大陆法院接受或执行?

不可以。需要判断具体裁判是否符合适用规则;获得认可或承认后,实际回款仍取决于资产和执行情况。

境外公证书或附加证明书是否属于这项服务?

通常属于“境外文件在大陆使用”的材料衔接事项,不等同于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。

费用与决定权

先明确评估范围,再决定投入。

01

先确认是否适合承办

说明问题、地区、紧急节点和相关主体,核查范围与利益冲突。首次接洽不替代正式法律意见。

02

按范围报价专项评估

如需材料审查,先约定费用、审阅范围与交付内容,例如证据缺项、处理路径及下一阶段建议。

03

决定是否继续委托

谈判、诉讼、执行或辩护按阶段约定。新增工作和第三方支出分别说明,不因咨询自动进入全案代理。

承办主体、收费币种、收款账户及付款方式均在正式委托中确认。

先看清问题,再决定下一步。

先提供简要情况,再核查承接条件,明确材料范围、费用与后续安排。

提交事项简述